石门查处全省首例违反《固废法》案件
近日,一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石门永军汽配中心。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新修订实施后,全省办理的第一起相关案件。
石门永军汽配中心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的汽修厂,该汽配中心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类别为HW08的危险废物。石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金沙博彩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汽配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汽配中心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容器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石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金沙博彩执法局对石门永军汽配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迅速对未按规定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按规定建设标准的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收到处罚决定书30日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该企业将依法受到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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