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提出五项建议加强文物保护
6月28日,石门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五项建议。
石门是湖南省文物大县之一。近几年来,石门县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文物保护的“五纳入”落实仍不到位,文物损毁较多,部分古遗址、古建筑、革命旧址以及周边环境亟待抢修保护。
针对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现状,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全县要切实重视文保工作,把文保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长期有效、权责清晰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统筹文保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有关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将文物所需基础性保护、维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基金,让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要加快濒危文物的修缮保护;要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要积极探索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严格保护文物的基础上,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责任编辑:李念穗)
终审:李念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