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令”
一年一度的“中元节”即将来临,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元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元节期间严禁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市县两级将强化巡查管控,确保令行禁止。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将对中元节祭祀集中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盯守监控,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各区县(市)和相关单位将开展纸钱等丧葬用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市场整治活动,依法查处非法丧葬用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外售点。各区县(市)将采取定点定岗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严格落实祭祀巡查监控责任,确保明令禁止区域内做到“令”行禁止。
(责任编辑:李念穗)
终审:李念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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